(1)绝大多数发生在用餐过程中,或进食仓促,或边进食边谈笑、打闹,此时,舌部因不断变换其咀嚼、吞咽、发音的动作而运动,从而相对减弱了其感觉异物的功能,顾此失彼,致使吞咽功能失调,异物得以刺入或误入咽部。
(2)小儿牙齿末萌或萌发不齐,咀嚼功能尚不完善,加上又极具好奇心,常易在嬉戏时下意识地把玩物塞入口中,在哭、笑、跌倒时很容易将异物坠人咽喉部。
(3)老年人因牙齿脱落、咀嚼功能衰退,或因假牙的托板覆盖,使口腔黏膜感觉迟钝,均易发生咽部异物。
(4)脑外伤后遗症、昏迷、酒醉、失语、痴呆、颜痛发作等病人,因其咀嚼吞咽机制均不如常人,无论是自己进食还是由他人喂饲,都可造成咽部异物。精神病人、有自伤行为者也可将异物咽下。
(5)头颈部枪弹伤、爆炸伤时,弹片、铁屑、砂石等异物可滞留于咽喉部。
(6)咽部手术操作粗疏,将术中止血用的棉球、纱布、缝针等遗留于扁桃体、鼻咽部等手术部位。